各乡镇、德清经济开发区:
为大力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,加快推进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发展、培育新兴产业,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,经研究,决定开展德清县首批优秀企业技术创新团队评选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在本乡镇、开发区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中,主要依托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、生物医药、建材装饰、新型纺织等四大优势主导产业,以及其他科技含量高、产业基础好、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领域中的企业技术中心、研发中心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载体,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创新团队。
二、评选方式
采取单位对照条件申报、乡镇(开发区)党委审核、县委人才办、县人事局、县发改委联合评审,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,进行评选。
三、申报条件
1、团队组成:创新团队要求在近五年合作基础上形成,团队核心成员一般5至10人,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/2。
领军人才: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既是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公认度的技术威信,又是统筹掌握所在企业核心技术的本企业技术领军人才,并在企业相关项目研发中起核心作用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、较高的学术造诣、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,一般应是本单位在职职工,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。
2、创新能力:创新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或拥有发明专利至少1项;目前正在承担省、市、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重点科技创新项目,并在研发新技术、新产品上有初步成果;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主导制定行业标准。
3、内部管理:创新团队有相对独立的业绩考核、薪酬分配、激励保障和人才培养制度,并能与省内外高校、科研单位开展项目合作、技术服务及人才智力交流等多种合作,形成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机制。
4、创新平台:创新团队所在企业建有县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(研发)中心,或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,或省级以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。
5、创新资金:能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,或实质性改进技术、产品(服务)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,所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%,创新专项资助资金用于奖励团队成员和人才培养的比例不低于50%。
6、经济效益:主导产品在行业中有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,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,经济效益较好。
四、有关要求
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《德清县首批优秀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》,并复印相应证明材料1套。材料需用16K纸打印,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(除复印件外)。团队所在企业及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各乡镇、开发区要高度负责申报推荐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广泛宣传发动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同时在审核申报材料时,要严格把关,确保推荐质量。
请各乡镇、开发区将申报材料(含申报表)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,于10月29日前书面报县委人才办(设在县委组织部人才科)。联系电话:8062732、8064639(传真)。
附件:德清县首批优秀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
中共德清县委人才工作 德清县人事局
领导小组办公室
德清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
2010年10月22日
附件1(201010271535510.doc)